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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可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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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可争议条款——那些你不知道的秘密

所谓“不可争议条款”,是指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在保单上的错误告知或隐瞒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赔偿。

新保险法规定首次发病在保单生效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拒赔,这就是保险法里的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中的不可抗辩条款的具体解释如下:不可抗辩条款指在保险合同签订且生效超过两年后,保险合同是不可争议的,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期间未如实告知自身情况或者以投保人违法最大诚信原则而主张合同无效拒绝赔偿。

不可争议”条款是指,香港方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作废”。简单来说,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便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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