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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四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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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1、保险责任是指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

2、人身意外保险主要涵盖两种责任:第一,身故保险的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人身意外险的责任范围有,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的死亡给付;造成残疾的残疾给付;发生事故的医疗给付;以及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的停工保险金等。

4、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主要包括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方面。并且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5、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并对保险标的进行保险。保险人有义务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保险对象支付保险金。

6、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事故:外部事故主要是指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因素造成的损害,如机械碰撞、坠落、压制、动物咬伤、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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