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案例
- 保险
-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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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保险中介案例,以及保险中介案例分析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保险公估的案例五:保险公估人接手车辆定损
报案受理: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会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保险信息、事故情况等,并进行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虽然以前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将定损业务委托给公估机构,但多是一些有纠纷的案例,或是一些技术要求较高的案件。天平汽车保险的整体外包,则是国内第一个吃螃蟹者。
第三步车辆的定损。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十五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维修机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汽车保险案例分析3: 案例:2002年10月18日,某科技公司将其所有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盗窃险等保险。保险期间为2002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7日,其中盗窃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
社保骗保的案例及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市医保局责令孙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47806元,并处骗取金额二倍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孙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别人使用本人社保卡看病,如果存在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可能存在骗保的行为,可能遭受到罚金。
法律主观:骗保的法律后果有: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知情人士反映,医护人员之所以冒风险大肆违规骗保,是因为该医院对各科室医生设定了相关的“指标考核”。为了完成考核指标,骗保在该院已成半公开的秘密,甚至医生出现医疗纠纷事故后,涉事医生用“举报医院骗保”要挟院方。
(二)过度医疗、诱导性看病,患者、医保“两头骗” 目前,多地出现专门针对高龄老人的骗保案例。
投保过程中的这个坑,你避开了吗?
原来购买保险竟然还有这样的坑!稍有不慎,也许就让保险公司占据了主动,有理由不予赔付。购买保险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总而言之,大家在买意外险时尽量多注意,才能少踩坑。(4)产品生效时间很多人认为买了意外险后,就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但实际上,虽然一般意外险没有等待期,但投保后也不是立马就能生效的。
要避免保险合同挖的坑,因为最终申请理赔时遵守的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而有一些保险合同在赔付条款里面会玩文字游戏,所以在购买重疾险产品时要注意避免这一方面的坑。
争议!被人投毒意外险赔不赔?意外险理赔有哪些注意事项?
1、很多意外险产品会把妊娠、流产、等列入免责条款中,所以被保人在妊娠期内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可能会不赔。
2、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个体实物中毒是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的。
3、绝大部分意外险都有意外身故保障责任,投保后被保人因为意外原因不幸身故了,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会给付基本保额,不过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意外身故保额有限定。
4、食物中毒属于保险的理赔责任吗?意外险会不会赔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只要符合非本意、外来的和突发的这三要素,那么就属于意外伤害事故,就可以用意外险理赔。
5、可以赔。一般情况下,意外险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第三方赔偿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后免除责任。然而,保险公司必须确保事故不是由第三方故意造成的,在理赔前排除欺诈嫌疑。
保险经纪人考试资料案例分析题九
例:HT财险公司与GY再保险公司、MN再保险公司和ZG再保险公司分别签订海上运输货物溢额再保险合同,合同规定按每船每航次划分危险单位。
林勇,男,40岁,1996年5月投保了10年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投保时,林勇在投保单上的“受益人”一栏填写的是“妻子”。1999年6月11日,林勇回老家探亲,途中发生严重车祸,林勇当场死亡。
保险法案例分析题(附解析)保险法概述道德风险是否属于保险事故的范畴,保险人对此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最大诚信原则中保险方的弃权:【案例】2000年4月1日生病在家的李小姐,与上门推销保险的业务员签定了保险合同。
例:某企业委托天宏保险经纪公司与人民保险公司签订利润损失保险合同,利润损失险保额为6300万,赔偿期为6个月,保险期限2004年 1-131,2004年4月1日深夜发生火灾。
本案例中,女士被汽车轻微碰擦,发生在一般健康人身上,是不会导致死亡的。女士身故的原因是心脏病所致。虽然车辆碰擦是意外,但不是导致其死亡的近因,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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