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92条
- 保险
- 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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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人生保险业务包括
1、问题一:人身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人寿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同时承保生存和死亡。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人寿保险占绝大部分,因而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主要的和基本的险种。
2、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
3、「意外险」意外险是转移可能遇到的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事故中,人身受到伤害的风险。保障责任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和残疾。以消费型产品为主(交一年保一年),保费高低与年龄、性别无关,与职业风险挂钩,保费便宜。
保险公司破变时哪些险种不受影响
1、所以,即使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分立、合并,也不影响客户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的,或者是终身的合同。不像财产保险,有固定的期限。人寿保险公司是社会的稳定剂,因此国家是不会让它解散的。
2、合同权益不影响,但是如果是理财储蓄的保险,比如分红险,万能险各类带收益的储蓄理财保险,公司都破产了,也就是意味着经营亏损,公司没有利润,那就谈不上支付保单的收益了,这个时候只有写了保底收益在保单的合同的,才能保障收益兑付。
3、保险公司破产对客户利益是没有直接影响的,因为保险公司破产之后,政府以及保监会也会让有实力的财团或者是其他的保险公司承接保险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九十二条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依法撤销或者宣布破产的,其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2、保险法第92条规定《保险法》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3、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4、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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